2015年1月1日,新环保法实施。其中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,大大增加了企业排污成本。与以往的法规不同,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环保责任,而相关企业负责人也有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。在法规和考核导向的转变之下,目前地方政府对钢厂的态度也有所变化,以前政府官员的政绩导向是考核GDP,现在则更多关注PM2.5,而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钢铁行业,也从“钢铁元帅”变成了“过街老鼠”。现在地方政府对待某些钢铁企业不仅从扶持转为限制,甚至希望钢铁企业赶快搬走。城市内将来不会允许环保不达标钢厂立足,马钢、杭钢、石钢南钢等都在被搬迁的名单之内,要想留在原地发展,其必须对自身环保提出更严格的要求。
无论是偿还环保历史欠账,还是满足环保新标准要求,钢铁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已成定局。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报道,目前南京钢铁的环保运营成本在4.68亿元/年,含折旧因素约折合吨钢近80元,未来的环保运营成本预计将达到90~100元/吨钢,而国内最高的企业为140~150元/吨钢,很多高耗能的中小型钢铁企业则不配、简配或者非法停运环保设施,环保成本很低。根据中钢协方面的测算,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,目前70%的钢铁企业没有达到新的标准要求,需要增加新的环保设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