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上,退出机制之所以难以出台,其核心问题在于钱从哪里来、怎么使用?而在这方面,其他国家和其他行业的一些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。
在上世纪50至70年代,美国、日本和欧洲国家都经历了一个近30年的钢铁工业黄金期;但80 年代以后,这些国家开始进入产能过剩、钢企倒闭的阶段。美国钢铁年产能从1.8亿吨降至8000万吨以下,从业人员从50万人降至20万人以下。在这个过 程中,美国联邦政府承担了钢企相当一部分的社会成本,采取了管制、税收等政府干预手段。此外,在美国去钢铁产能的过程中,通过财政和资金手段的引导,使汽车、造船等下游制造业快速兴起,并加速了第三产业的繁荣,吸纳了钢铁行业的过剩人员,同时也改变了经济增长方式,使经济逐渐摆脱了对钢铁等重工业的依赖。从我国的情况来看,钢铁工业与其他工业企业齐头并进,因而通过投资、税收等方面的引导促进第三产业发展、吸纳钢铁行业过剩人员显得更为重要。1998年,纺织行业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累计有115万人,分流安置66.22万人。当时,由朱?基牵头的调研组将账 算得很细:如果关掉1万纱锭,要减掉多少人;这些人如果回到社会去再就业,要用掉多少钱。最终算总 账,看要多少钱才能把压锭的任务完成,由政府来背这个包袱。
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,可考虑由政府、企业、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形成专项基金,落实资金来源;同时,支持融资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,参与处理破产重组或退出企业的债权债务;对退出企业给予专项补贴,专门用于为失业员工在结业、社会保险转移和接续、劳动关系处理以及职业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。这将对钢铁行业化解落后产能形成实际而有力的支撑。